一对一咨询

公司与2013年开始给我下达了销售任务,可是我的劳动合同上写的是设计师并不是销售员或业务员,由于今年公司业绩不良,公司领导单方面出台一个通知,说4月份的工资只发1300元,有销售业绩就按销售提成。可我只是一个设计师而已,我怎么去跑销售,哪来的销售业绩可言。而且公司说了如果辞职补发1个半月的工资而且也只按1300元/月来计算。而且我是2010年的10月进的公司,当时公司的名称是武汉泽域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7月公司搬迁到菱角湖万达这边,并将原公司注销改名为武汉邦和营销中心,原公司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又不能自己辞职那样只算1300月的工资发放,那么如果去劳动局投诉我可以申请什么赔偿?实在是不想干了我现在怎么办?

2013-05-06 20: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请求双倍支付工资,还可以要求不缴社保,降低的工资可以要求补齐。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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