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本人两年前托人找工作,说十二万能进交警支队,事业编制,八年转正,家人觉得挺好,就把钱给了办事人,可真的进去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本没有什么事业编制的说法。本人坚决出来,这时办事人又说有个正式入编老师的工作,要十七万,家人还是相信了,又给了办事人五万,还把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先后给了办工作的人,可是工作一拖再拖,在我们要求退钱的时候,对方给发了一张十二中的报道证,上面盖了教育厅和人事厅的公章,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报道证是假的,但是当时还是相信了,到了报道证上报道面试的日期,办工作的又说面试时间推后了,就这样,推后三次,现在坚决把钱要回来了,可是还有一万五到现在还没退还,对方还把我的报到证弄丢了,请问我能否要求其赔偿我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因为这件事我心里的压力越来越大,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2013-12-23 23: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和精神损害解释的规定,只有生命权、健康权等遭受损害时,才能提误工费,造成伤残的才有伤残吧赔偿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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