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伯父过世了,过世事时立口头遗嘱把他的房子给我了,有人可以证明,请问有法律效力吗。

2013-05-31 11: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有效必须满足:一、在情况危急之下所立;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根据你所述内容我并不清楚具体情况,对见证人是否有见证能力等情况不清楚! 所以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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