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两夫妻感情不和,男方有过外遇,女方现在要离婚,村里有两栋房子,三间店面,两间在小区,三间店面是我老公的名字和有几个平方是我公公的名字,两间小区是我公公的名字和一个另外人的名字(买过来的平方),造房子,买平方的钱全是我和我老公拿出。结婚前我有自己的摊位,后来摊位卖掉就是为了村里造村里的房子,但是村里房子一下没启动,又用了这起钱再加上我向我爸爸借了十几万买了房子,再后来又卖了房子,用了这笔钱拿来造房子,这期间向我爸借了三十万左右,现在一共欠别人加银行的钱基本上在100万左右,我们要怎么分配这些财产 我老公说了小孩子给我,两间房子给我,但是那两间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和别人的名字,又还没有做房产证的,说债务两个人平分,但我觉得这样不公平,错误他在先,小孩给我,之前用在造房子的钱基本都是我的,只是后来用的不够。我和他大概别借了两方家亲戚36万左右,我的意思是我要三间店面和小孩,这样借来的外债可以平分。

2013-06-06 14: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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