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五月20号在上班期间被机器压到大拇指,事后到医院缝了三针,公司人事说要等我手拆线后在一报销医药费,但是因为这件事情,家里要我辞职不要做了,我在三十一号的事后交了辞工单,按照正常流程一个月审核期,在此之前,医院要我休息一个星期,但是回到公司,公司领导说我可以休息,但是没有工伤假,要扣底薪,,我想到我右手不能做事,但是还有左手,公司领导也要求我不必要做太过累的活,在加上一个月就那么点钱,在扣掉休息的钱就没有几个钱了,我就没有休息,公司劳务工受伤,缝了六针,劳务公司都给了一个星期工伤假,我正式工还没有这个假期吗?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然后因为报销医药费公司说是要经过社保局才能报销给我,但是我6月三十号就辞职到期,人事跟我说要是三十号之前没报销给我,我辞职走人的话就视为自动放弃医药费报销,就没有这个钱给我了,我问过别的公司人事,他们说医药费是先由公司支付,在有公司向社保报销,但是公司现在却说我按照正规流程辞职,走后医药费就给不了我,请问这个做法对不对?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专家帮帮我,出来赚钱不容易,谢谢,另外我们公司是跨国企业,韩国企业。

2013-06-08 11:3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我正式工还没有这个假期吗?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不合法,理应按医嘱给予休假;,走后医药费就给不了我,请问这个做法对不对?不合法,应先支付,再由公司报销,必要时到劳动监察投诉或去劳动仲裁。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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