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几个月前我女朋友跟他之前的男朋友提出分手,但是她的前男友不肯分手。后来还是离开他跟我在一起了,由于她前男友的家庭属于离异家庭,而且整个家庭都有暴力倾向,她的前男友一生气也经常打她,后来我女朋友也实在无法忍受就提出跟他分手。现在他知道跟我在一起了要求我们对他进行一系列的赔偿,说感情损失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还有就是之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吃的住的(意思是跟他在一起半年左右的生活费)等一系列费用总共5000元,现在还要挟我们一定要给钱 不然去法院告我们,或者让我们过得不得安宁(他已经找人我们了,后来报警了的,但是派出所说不负责感情纠纷)。我想请问他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嘛?算不算是在威胁、勒索、敲诈我们,目前的法律能帮到我些什么?请好心的律师帮帮忙!感谢!

2013-06-20 1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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