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3年6月25日我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查扣。交警说要取回要交2000的罚款,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2013-06-26 11:3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车辆,并处罚款;经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或者超过三十日不接受处理的,没收车辆:(二)驾驶微型载客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无号牌摩托车、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有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二千元的罚款;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