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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点: 1, 装修日期-完工日期:2013年1月19日-2013年2月24日 2, 合同注明违约金是每天100元 3, 增加了部份装修工程:按照正常用工不足3天就可完工的,增加部份有电话和装修公司老板商谈过,装修公司老板让找注现场工地的负责人谈即可。 4, 装修材料业主只提供LED灯+网线+音响线(这些都已在装修前提供齐全)且装修公司也在2013年2月6日前都已装修好业主提供的主材料。 5, 装修总额:80000元 6, 分4次付款分别是:24000+28000+24000+4000,前三次付款已在2013年2月6日前已付完 7, 报价总价打85折后总额为80000元 8、装修内容:有房内房外,还有铺人行道路类的。 违约时间:2013年4月10日装修公司老板才上门结帐(结增加部份的工程帐) 我开的是便利店,没有完全做好就已在3月16日开张了(店里的用电问题还在整改中),户外的路还在施工中,已做好一部份,另有一部份没有完工。 理陪点如下: 1,违约金 2、直接房租损失 3、间接损失部份 4、工程不合格部份及物业罚款部份 5、工程报价部份没有做到相应面积需扣除的及另外代支付物料费及人工费的 相关详细内容请提供一下邮箱,谢谢

2013-08-11 10: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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