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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孕妇被轮奸该判多少年,被害人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2013-07-04 03: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但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因无法无据,判决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 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强奸案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精神赔偿目前不可行。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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