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公司在眉县,8点准时上班。7点左右的时候,一位临时住在职工宿舍的员工忽然感觉身体不适,先自行找了医生,后感觉有些严重,于是找我。我安排专车送至县医院。紧急挂号时间为8点05分。 中午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认定为高血压引发脑梗。 目前,家属要求按照工伤赔偿,而我查看劳动法规定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引发的死亡,方属近似工伤。所以存在赔付标准争议。 故请律师于以专业解答。

2013-07-10 10: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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