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涉外婚姻证书的公证认证问题。我是中国大陆居民, 持中国护照和中国身份证,我老公持德国护照。我们在香港登记结婚, 并且我们的香港结婚证书已经由香港高等法院加签。现在我们希望我们的香港结婚证书能得到大陆的认可, 可以在大陆使用, 请问该如果处理?另外还有一个情况需要说明, 我和我老公都是离婚后再婚人士,不知道是否情况会更复杂一些? 最后一个问题, 我们的香港结婚证书(以及经过了香港高等法院加签)是否可以在德国使用?如果不可以, 那我们需要怎么做才可以让我们的香港结婚证书得到德国的认可, 可以在德国使用呢?谢谢。

2013-07-09 17: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抱歉,该问题我不清楚。 请咨询民政部门。 另外,结婚证书是否能在德国使用或得到德国认可,要看当地的规定或要求。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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