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 我有一名员工, 签的合同是二年, 到期后因员工一直对其他员工说他要离职, 所以那段时间我没有跟他续签合同, 后因我家中有事把此事忘记了。 后来他做了五个月,写了离职申请:家中有事,而离职, 但半个月后我收到了仲载办的申请书, 他因为我没有给他续签合同把我告了, 申请书上说他多次要跟我签定合同, 但我不跟他签, 最后被迫离职,要求最后赔偿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五万多块. 在续签上, 我跟员工从来没有谁提出过, 另外虽没有续签, 但工资,社保一切福利待遇我都没有少他. 在工作中, 我跟他一直都挺好的, 从未出现过任何纠纷.现在出现这种情况, 我认为自己很冤, 我查过资料 , 没有续签肯定是要赔的, 但我认为过多, 但又不知道像这种情况 我要赔多少. 还有, 我认为员工计划已久, 有恶意的心思, 如果合解,在赔偿上肯定谈不好, 我想开庭, 求各位大师给意见, 教下我怎么办, 万分感谢!

2013-08-01 15: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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