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2年前在三亚买了2套房子,售楼小姐提出每套交一万好处费才能有房,我给她汇了钱,但现在交房日期已过,没有房给我,开发商已经把所有房款退给了我,但我现在欲要回给售楼小姐的2万,但她不给,我该怎么办

2013-07-29 09: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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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清楚了解对方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个人认为有两个方法可以救济 第一,向该公司投诉该员工行为,要求公司从其绩效或工资扣除该笔费用回来 第二,委托律师书写举报信,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究对方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希望能帮上你,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陈友峰律师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或者补充,可以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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