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于2012年6月30日签的劳务合同,于2012年12月30日完工,由于材料的短缺,至今都没完工,所产生的劳务和机械费用达98万多,合同价是127万,之前经西藏昌都电力公司调解,我与甲方(重标单位岳池送变电工程公司)每人拿15万来付民工和机械费用,但是我自己一家4人都没有工资,还到那15万,到现在他们又与我解除合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3-07-31 19: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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