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有一大米加工厂,和当地一热电厂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期十年,现在租了五年,热电厂以政府要扩建热电厂名义,强令米厂搬迁,限期三十天,说是政府行为,对于其他五年租期和因搬迁所造成的损失,不偿付任何物质补偿,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政府好出租企业法人该承担什么责任?盼回复!!

2013-08-02 08: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首先可以要求出租人出具政府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果出具不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项目属实,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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