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们是改制职工2009年由事业改制为私营,当时改制方案上以说明,改制后要把不干人员的后续问题安置好,但因为新单位当时没有在社保登记注册所以已至于到现在我们的三金及失业一直无法办理,我们的档案现在还在原主管局中保存,现在企业却通知我们改制后直到现在的三金要我们自己全担请问在法律上这合理吗。这算解除劳动关系吗。

2013-08-04 2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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