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于91年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位于一楼并临大路,产权100%。由于本人无生活来源而利用其中一间房做门面经营,至今有23年(经营证照齐全)。现遇拆迁,请问是否可以要求拆迁方赔偿一间门面,或者另有其他赔偿标准?

2013-08-13 13:4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参照拆迁安置方案,与拆迁人协商,将你们的经营执照提供给他们,然后要求按营业性用房安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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