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今年二月临安《**》购买了一套房,合同约定六月三十日交房,因故延期至八月十三日交付,按合同约定付了违约金。办理交付手续时,开发商没有向业主展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交付许可证、实测数据表等,给业主的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也是《御城》的,而不是浙江省建设厅统一制订的,办理交付手续时,先登记缴费一切手续办完了,然后领钥匙有物业带领验房,这样的交付手续,我们业主怎么知道开发商是否通过验收合法交付?这样的手续流程合法吗?

2013-08-26 16:3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1、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随时要求开发商处理。2、验收流程只要房屋符合规定即可。欢迎来电咨询,可以委托本律师办理,若满意,请采纳。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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