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11月进公司至今,工作一直不错,这在期间也未犯错误码。但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便无故要我离职,请问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2010-02-01 15:5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1、未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2、公司无故要离职,要求单位出具解除通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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