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从2010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愿因是家庭暴力。法庭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判不离。第二次起诉,因为他让我小女儿写了一份证明不同意离婚。法院又以孩子不同意为理由又判不离。去年九月我第三次起诉,我提供了两个女儿同意我们离婚的证明,还有单位出具分居两年的证明。法庭以找不到人为理由迟迟不开庭。一直到今年四月份法庭换了法官,才给对方下了公告,一直到八月五号才给开庭。对方没有到庭。开庭到现在一直没有判,说是让我等着吧。我不明白的是我们没有财产纠葛,我净身出户。两个孩子也不用他管。并且这三年他一直没管过孩子。法院为什么不敢判。

2013-08-23 11: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离婚时人身性质的。如果对方不到庭。法院一般都不敢妄自判决。建议去和办案法官交流下。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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