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离婚时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得财产三分之一,女方得财产三分之二,协议书上没写抚养费,女方抚养小孩三年,三年中男方只承担小孩学费的一半,每周接一天。现女方要求男方除承担一半学费外,增加每月抚养费五百元,男方居然说离婚时女方的三分之二财产其中有三分之一归小孩的,所以要女方拿出离婚时三分之一财产放在他那儿,他每月给利息2000元作抚养费,请问可以起诉他增加五百元生活费吗?男方每月工资不包括公积金大约三千多。

2013-09-08 22: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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