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背景 : 2013年5月份,韩国一家公司与深圳一家公司合作。合作内容是韩国公司供货与技术。中国公司投资于做业务等,起初计划是3个月试用先做业务。然后做好了之后再合作重新开一家新的公司。合作之时都只是口头合同。2家公司都有自家公司的成员于合法营业执照。 招进我来的时候工资什么的都是口头上说的,新公司开立之前而我是先属于中国公司的职员,工资也是要从中国公司来开的,到后来3个月之后没出业绩,2家公司不合伙做了,韩国公司就找了另一家公司把我从中国公司调到另一家公司。而这3个月期间的工资没拿到。当时没出业绩,公司一直说没钱发工资我忍了,现在这2家公司都推脱责任,都想让对方给我发工资,还有一名同事2个人是一起进来的一起转到其他公司的。 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当时什么合同都没有,都是口头的。我跟财务要求发工资的证据是有的。 告上的话能赢吗? 太TM的没人性了

2013-09-05 1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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