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三兄弟均年近古稀。早在十八年前,三兄弟共建住房一栋。另还有一栋祖传老屋。后来老二去了外地谋生。 老大孤老,去年春去世。办完老大丧亊,老二与老三即商议分割两栋房产。老三以四年前其儿子与老大订有遗赠扶养协议为由,他要多得房产。因老二多年在外,不了解情况,又急着要走,逐作了让步。争议结果:老三分得三分之二,老二仅得三分之一。并写了一张分房协议,双方签了字,但未公证。 二个月前,老乡告诉老二:早在九个月前,老三就私自把房子卖了(政府征地拆迁),钱也领掉了,一直瞒着。老二得知后,即多次请老三告知卖房情况。但老三不予理睬,拒不告知。并且己与老二断绝了联系。又,现已了解到:老大的最后几年,仍一个人生活,且生活得很悲凉。老三的儿子对老大根本没尽到扶养义务,没给过一分钱,没给过一顿饭。倒是老二常寄钱给老大。 请问:1.老三撕毁协议在先,那张分房协议对老二还有约朿力吗?2.老二有权不再受那张分房协议的约朿,而向法院诉讼,要求重新依法分割房产吗?老二有权要求法院依法重判吗?

2013-09-09 18: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