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租了一间门市房,当时合同签约5年。我用了1年,因经营不好赔钱违约,也并无涉及到任何迟交、不交房租的事。当时付了5万块押金,现在因为我单方面违约,他们要扣2万5,我提前了半年就已经告知甲方一年期满之后我就不租了,个人感觉并未为大东副食造成任何损失,由于违约扣除一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我可以接受,但50%我觉得太多,想咨询下有没有相关条例。因为合同上并未写明违约的情况下要扣除多少比例的押金做违约金。

2013-09-14 21: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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