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平面设计师,天津人,目前在一家包装厂负责产品包装的设计工作,遇到了一些劳务问题,我不太懂法律,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您。问题如下: 1.我是从2012年11月底到这家公司,直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离职),没有跟我签合同(我有工作邮件往来和电话录音证明我的工作时间,有工作服押金条作为工作证明,而且押金条上有公司的公章),但最近公司来了人事部主管,已经在筹备这件事,但前几天公司要求合同上的试工期工资只能填写1800,但我的实际试工工资是5000元,因为对这点有疑问,所以我没有同意签。今天又通知我们试用期工资留空,不要填写。我觉得我没法相信公司这样反复无常的变化,也觉得他们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我来公司的时候,谈好的待遇是试工期3个月,试工工资是5000元+提成,转正后是8000元+提成(我有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兑现,因为没有给我转正,老板的理由是,我还没有达到他的要求,我觉得如果我没有达到要求,那在3个月后就应该辞退我,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还不给我转正,况且我的本职工作并没有什么重大失误,而且设计稿也是多次被甲方通过并投入生产,我觉得他的说法和做法都是无理的 3.我在来这个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告诉我,我的工作时间不强制要求,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可以,但到目前为止,只要我请假,还是会扣我的工资,这是否合法?而且这个公司的制度是单休,我想问一下,在劳动法上到底有没有单休一说,如果不准单休的话,那我多上的那一天班是不是有理由要求双倍工资?(我有部分考勤记录的照片,考勤表是手写的那种,因为公司没有打卡机,但在考勤表上,有很多员工的签字,不知道如果打官司的话,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请问以上所述这些问题,我可不可以告他们,有没有胜算,如果官司打赢,我都可以获得哪几部分的补偿?请您帮忙解答,谢谢您!

2013-09-16 09:5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单休的问题:劳动法: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只要没超过40小时,并且保证你每周能够休息一天就不违法。反之就是违法的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应给与劳动者赔偿金实习期:法律规定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其他问题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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