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前夫离婚三年,离婚时孩子刚满1岁,孩子判给我抚养,对方每月承担300元生活费。可是离婚后对方一直拒绝支付抚养费,也从未探视过孩子,我年年都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孩子四岁了,生活和学习的开销加大,300元的抚养费已经远远不够,我有找到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到600元,可是对方以再婚又有了孩子为由拒绝增加,说他的工资负担不起,可是他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我也无法证实他的工资情况,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该向法院提交什么证据?法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

2013-11-21 20: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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