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跟公司劳动纠纷,公司应支付本人工资、奖金、报销款等合计7万元,经调解,达成支付我5.5万元的协议。但是公司支付时扣除了一万多元的税,请问: 1. 调节的金额是否需要交税; 2. 调解时,法官并未告知需要交税,所以才会答应这个金额,如果需要交税,我肯定不会答应此金额,那么,法官在调解时是否有义务告知税费处理问题? 3. 如果第2条的结果是法官有义务告知,那么我应该怎么处理?因为我怀疑法官跟公司商量好的,这样可以为公司解约更多的费用。而对我来说,相对于公司和法官,我是弱势,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请自身老师解答,谢谢!

2013-11-12 15: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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