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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甲(男)乙(女)两家合伙购买一辆大型卡车。2009年乙家不再想跑运输,遂于2009年11月,甲的哥哥丙作为中间人,将车完全转让给甲,约定12万元车款两年付清。合同签订过后三个月,甲已向乙付款近两万元。但2010年1月下旬,乙突然无理要求甲立即还清所有债务,并在甲家中喝敌敌畏以此迫使甲立即还清债务,要求自己的住院费用也由甲支付。甲和自己妻子去医院照看乙,乙趁机将其妻咬伤。甲由于年前资金紧张,一时无力全部还清债务,于是没有立即还钱。丙作为中间人一直在积极调解此事。 2010年2月13日(年三十),乙伙同其亲属将前往自己家调解的丙乱刀砍死,并往其身上泼汽油连同自己房屋一起点燃毁尸灭迹。随后又携带匕首一把前往甲家中,在其家门口正好遇见甲的妻子及女儿,先用砖将其妻子砸晕在地,又用匕首刺划其女儿的右上臂(伤口长达8厘米),后又用大块煤炭砸击其头左上部(后伤口缝了四针)。作案后逃逸至其他地市,与第二天(2.14)早上投案自首。 现在案件进展到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阶段,但不知为何检察院、法院要求甲家先将与乙的债务结清后才继续进行诉讼。是为了调解? 乙只承认了自己的杀人、纵火及故意伤害的事实,但丙身高185cm,乙一个弱女子怎可能一人轻易将丙砍死,甲家认为乙的亲属也参与了犯罪,但现在可能因证据不足,乙又没有交代,乙的亲属先是被刑事拘留后又被全部释放。甲家担心乙亲属继续打击报复,整天不敢外出,内心都十分恐惧。 请问律师此案件该如何进行才能帮助甲家实现合法利益最大化? 感谢百忙之中的阅读及回复,不胜感激~

2010-02-21 23: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但不知为何检察院、法院要求甲家先将与乙的债务结清后才继续进行诉讼。 这似乎不可能吧,这个案子13日才发生,14日投案,应该还在公安侦查,从程序上来说基本不可能这么快到检察院的,绝对不会到法院,检察院、法院怎么会插手提这种要求呢?是否有人误传信息? 受害者家人现在应该等待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是否还有别人参与杀害丙,并在案件移送起诉时对凶手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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