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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儿子毕业分配到父亲所在单位工作,此时父亲已离休,根据厂里分房政策,父母和儿子捆在一起共同拥有一套三居室67平米住房,所以当时儿子在厂里不再享有分房资格,89年父亲去世,因当时母亲是厂属服务公司职工,厂里将此房转到儿子名下,91年房改,儿子交了第一次房款,98年根据房改政策扣除父亲的工龄优惠后儿子又交了第二次房款,并在儿子名下发放了房产证,(这套房改房是由现金房款和工龄优惠两部分组成),同年儿子对此房进行了装修。2002年因家庭纠纷搬出此房,并和母亲协商约定,偿还儿子所交房款及装修等费用8.5万元后,将这套房子过户到了母亲的名下(因当时母亲无力购买,并与其他子女协商借款,结果是弟弟寄来1万元,其他人有放弃的,有不表态的)2002年房子过户,房款至今未偿还。2012年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这套房子出现了很多争议,无法解决,儿子认为所交房款应为他个人财产,只有父母工龄优惠部分为遗产,而其他兄弟姊妹认为房子已过户到母亲名下就是遗产,给儿子做点补偿(归还房款补偿利息)    争议的焦点: 1、是否能按当初所交房款和工龄优惠的份额进行分配?    2、这套房改房遗产指的是那部分? 3、是否存在借贷关系? 4、借贷关系的补偿原则是什么?(是按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还是按贷款利率计算)    5、反之这套房子没有过户还在儿子名下又如何处理? 恳请律师针对此案分析、解答

2013-12-05 16:5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属于母亲遗产,按遗产分配。儿子提交属于自己缴款证明,分得多的份额。关键是律师从哪方面答辩,律师角度不同,答辩肯定不一样,看你属于哪一方,根据你手里的材料可以帮你整理思路和提供法律建议。你说的案情在法律上比较复杂,且你描述的情况还不够具体,同时我还要问一些细节,因而没办法给你太确切的回复;希望你能通过电话或面谈再把具体情况介绍详细些。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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