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去年我开两轮电瓶车载人在道路左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一辆警车载人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我相撞,我轻伤,交警腿骨折(后来知道)。几分钟后,围过来七八个交警把我电瓶车拖走。后事故认定书以挂号信寄到我娘家,我父亲签收,结果是双方承担相同责任。我去交警中队拿车,交警说没处理好不能拿,两个月交警打电话问我车还要不要,我就去拿车,交了几百元管理费。事情拖了一年,其实对方在做伤残鉴定,前几天通知我去处理,医药费一万多,误工费一万,现在根据责任要负担一半。他是公务员,车子又有保险,我什么都没有。我当初没知道会这么严重才没理会交警的责任书,各位律师,交警的责任书是不是有明显的偏颇?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2013-12-06 20:3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责任认定书是否有问题,应根据现场歁查图确定,如确有问题,在诉讼中可提出你的抗辨意见。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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