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在海南省乐东县十年前承包一村里的土地做虾厂养殖,现在政府开发要征用土地,事先是说公路征用,后来听国土局内部人员说国家先收回土地后用于房产开发,但是我的租期还有15年,政府只给我的地上建筑设施补偿费是2万多元一亩,但是给村里土地补偿费是6万9一亩,合同租期未到,15年土地租期可以得到补偿款吗?这个补偿费我该如何取得呢?是要起诉村里还是政府部门呢?这样的补偿起诉成功率大吗?深深感谢,希望能得到您的回答!深表感谢,谢谢!

2013-12-23 11:4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是否是村里的成员,合同如何签订,还有安置补偿给了谁,这些与诉讼胜负都有关系。
    【追问】您好!我不是村里的成员,合同租期是租赁土地作为养殖,合同租期是25年,地面上建筑设施补偿是乐东县政府补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呢?谢谢您!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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