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12年10月不幸被石头砸伤,之后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我年龄才23岁,之后我不知道该不该去哪上班,像这样一般会怎么办?如果我上班之后觉得在哪待不下去,那我辞职是不是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谢谢了!

2013-12-23 16:4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依据山西省工伤赔付标准,九级伤残辞职时可获得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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