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马律师!我之前给某大型电视台网站开发了三个业务模块(都有单独二级域名),之前说好和他们上线后共同运营并从市场获利,但并未明确软件是我们无偿开发的。现在这几个软件频道还在该电视台网站运行(网页显示均为该电视台版权所有),我们公司手里有设计文档、软件开发文档、软件代码、上线过程中部署的审批文件(台内网站负责人签字)等一系列材料。现在这几个模块运营情况不好,没有任何收益。可是我公司投入了大量的开发成本,我们试图沟通让他们支付我们这些软件的开发费用,他们以我们之前有约定从商业获利中分成支付为由拒绝。我们确实有约定我们作为商业推广的,但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我们是无偿开发软件。请问,如果提起法律诉讼,我们胜算几何?请您支招!

2013-12-29 14: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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