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十四年。总共是两个公司,但是同一个老板名下的,也是老板调我过去的。08年签的也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上面也注明了工作时间从2000.06.01开始计算。现在公司不景气,要解雇我,但不肯出解雇通知,却说要调我到另一个公司去其它部门工作(那公司是老板和另一个老板合伙开的),我的工资是8000元一个月,但公司却分两张单支付,一张正规红单上面只有3100元,另一张白单写补助是4900元。现在公司利用调职去和其他老板合伙开的公司来逼我走解雇我,我有什么方法可以拿到最多的赔偿。是否要出律师信这类文件?请告知,谢谢!

2014-01-22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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