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在广东顺德的某间医院,由于生孩子而导致母女两人都在医院中身亡。具体死因院方的解释是:由于生育过程中发生羊水栓塞导致器官衰竭而致死,孩子也因此窒息抢救无效。 此种情况院方一再说不属于医疗事故,并没有任何赔偿。而且说在院方的所有医疗过程都是经过家属签字的,发生这样的事情责任并非院方的责任。 想问下这样是否真的是院方完全没有责任不用赔偿,具体需要怎么做

2014-02-07 11: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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