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9年前我卖了一套央产房改房只有口头约定没签文字合同当时钱房两清并把原房产权证交给买方--本房属允许上市央产房--我一直以只能出售给 本系统职工”的特别约定 为由不给买方过户---注(我于单位合同中有..原单位职工优先购买,征得甲方同意后售予他人)买方已把我告上法院并要求我赔偿买方因拖延过户造成各种费用包栝契税注(买方为拆迁户享受的免契税额度与我们的成交价相等本免税)请问买方合法吗?谢谢

2014-02-20 09: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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