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2012年4月1号租赁了门面房卖运动鞋,合同签约两年,到2014年4月1号到期。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到期后我可以续约,可是房东3月3号来店里说要收回房子,我租该门面前房东跟我要了28000元进场费没有出具条据,那我现在要是告他违约要求其赔偿我各项损失可以吗?非常着急,万请您能答复,十分感谢!

2014-03-15 16: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你可以选择续约,但续约是否是无条件的,如果合同期满,只要你提出续约,房东需无条件答应,则房东不能要求收回房子,否则构成违约.
    【追问】您的解答比较详实,谢谢您!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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