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1990年家里和同村人买了一块地,按照当时的价钱16平米1200元,当时是同村人讲了价经济也不好双方协商后在原价打了 折扣,然后我家在这块地皮上生活了二十多年,现在当年的卖家来讨债,说当时没有给够钱,要我们补钱给他,还要算上利息,第一次 来的时候说是给几千,现在说要给4万,当时我家和他买卖的时候,都是没有任何收据的,都是口头,那个年代都是这样。请问现在这 样的情况,那些证据或者那些论点是对我这一方有利的,看情况,避免不了走法律程序了,请大家给点意见,着急!!!!谢谢!!

2014-03-28 12: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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