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在A房产中介员工介绍下,在B房产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房源及中介合同盖章都是B房产中介。由于该房源产权证还没办好,所以还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及缴纳房产交易所产生的费用。但是该员工(A房产中介员工)以交易税可以避税为名义,从本人手中拿走2.4万元,并表示该税费等已经提前办好,并且留下有自己签名的收据。一个月后,该员工消失。为此本人去B中介公司核实此事,B中介公司表示不知情,而且税费不可能这么低,并表示该员工不是B中介公司的员工,所以让本人去报警。A房产中介公司也表示该员工已经辞职,并拒绝提供该员工的入职及辞职信息。请问,作为受害者,本人应该怎么做,谁应该为此事负责? 注:签订的购房合同及房子是真实存在的。本人的主要问题是:1、被该员工拿走的2.4万如何追回?2、该员工当时承诺的内容是否还有效?(该员工留下手写字据,表示房产税只需要2.4万,发生问题有该员工负责。这也诱导本人买这个房子)

2014-03-24 10: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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