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们五个人在**装饰工长手下承包一栋楼装修,公司在北京,工程地址在辽宁绥中东戴河开发区,工程12年9月开工至13年9月竣工,现处于保修期!
12年产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用由我们五人垫资,每人10万左右,13年开工账目由实创工长接管,13年产生的工资由实创工长代发,所有工程账目由实创工长一人管着,时至14年我们没有拿回垫资的费用和一年的工程利润!请问我们怎么解决,需要哪些资料?

2014-04-01 20: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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