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和现在的妻子是2010年在安徽省领取的结婚证,并于2010年10月生下一女,一直由男方在抚养。妻子的户口已经转到我的老家。然后我们一起来江苏省太仓市打工,之后她于2012年10月离家出走至江苏省昆山市上班直到2013年回来,在这期间和别的男人有出现道德上的问题。近期与2014年4月份再次离家出走,不见踪影,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她父母家还是到别的地方打工去了,联系不上。我想请问以我现在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寻求法律的帮助才能离婚,我们之间没有财产纠纷,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2014-04-11 08: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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