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原来在一家单位工作有11年,并于2013年1月31日已辞职。原用人单位故意拖欠我年度考核金12800元,我的考核金实际是20000/年,在2013年的6月份才给予我发了7200元,目前还有12800元原单位一直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我手上有人事部、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的复印件,请问如何才能要回这笔钱?

2014-04-15 10: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