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对方是房屋租赁的关系,她是房东,我是租房客,在她的租赁房屋居住两年余,我们就是这样相识的,因城中村拆迁搬离她的房屋,一次偶遇,她得知我的新住处,2012年6月15日她突然到我住处述说她在文景路的私人房屋拆迁安置的房子明日要选房号,但是因她都加大了房屋面积,需要交了差额款方能选号,而且就在明天,事情很紧急,能否借给她钱交差额款,并且承诺月底还钱,在她的苦苦哀求下我告诉她我手里的钱已经买了银行的理财产品,不能取出来,她说可以退,我说不行的,所以就告诉她明天一同去银行问问,第二天银行一开门,我们就去询问了,当时银行大堂经理说:“如果款还没有从你的账号里划走的话,可以退,就到柜台查询了,没有划走,所以就取出来了,可是她有两套方需要交款,我的款额只有11万(光大银行10万元,后去工商银行取钱,本来打算在柜台取这一万元,都抽取了叫号小条,可工作人员说一万元可以在柜员机上取,所以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了1万,当时没有打印凭条,这些都有凭据。)多,而她两套房子共需交款14万多,不够两套的,我有一张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原以为可以透支3万元,可是咨询后不能透支现金,只能消费透支,所以我们一起乘坐出租车到我朋友张鸣哪里借了3万元,这才去银行交了差额款,后来后她又说没钱还我,劝说我把它的一套房子买下,我怕她没钱还我,所以就答应了,就和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在这之前我在三桥买了一套房子,还有最后一期房款没有付,她说到时候她帮我筹钱交,可是到时候了她连电话也不接,无法我只有将三桥的房子退了,由于违约扣了我15000元,在借朋友3万元的时候承诺人家啥时候需要钱我想办法也有要给人家,后来人家急于购买单位的集资房要我还钱,我实在没法的时候就借了高利贷,借了三万,承诺还四万,这些都有证据保留着,昨天(2014年4月15日)她带着一个女人来我现在的住处,因我催她打算装修房子,答应给她10万(共欠她12万5千元房款,剩余2.5万明年还一万,后年还1.5万,还给她打了2.5万的欠条,写明已给10万其余的款按两年还清,我就去银行取款,但是那家银行搬迁,我又不知何处有农业银行,所以就告诉她我找好了取了钱就给她,可是到了农行人家说大额取款需要预约,让明天来取,我就在今天取了钱,让她来拿钱,她告诉我她不卖给,说尽快给我还钱,我就告诉她,不卖了也可以,但是你用我的钱已经将近两年,必须还我的利息,她说那就让我把钱给她送去,我说让她来拿,接着电话断了,再打过去踢死活不接电话,所以我就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我要走法律程序要回我的钱,她也不回复短信,事情就是这样的,希望律师帮帮我,如何办理起诉文书,我要和她打经济纠纷官司。

2014-04-22 0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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