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妈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她是一家保洁公司的临时职员,未签劳动合同,是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介绍的工作,在一所大学做保洁工作,那天忙完工作后在下楼梯时不小心摔了下来,造成右手手腕骨折,目前在医院已经花费了四万多元医疗费,而且医生说手术中手腕处的钢板过一段时间还得做手术取出来,大概也得花费几万,而且医院由于病床紧张,使得我妈才住了几天院就得出院,她一个月工资2200元,我妈在老家有医疗保险,大概可以报销40%医疗费,现在保洁公司只给了两万元钱,还有三个月工资,请问律师,假设我妈是十级伤残,我妈可以索赔多少钱啊大概??

2014-05-12 09: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你这样的情况我们才处理了一个,你这样没有劳动关系的可以选择走雇佣中的人身伤害,要求公司赔偿伤残赔偿、医药费等,如果能证明在上海生活居住满一年额话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10级有8万多伤残赔偿,其他的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过来为你更详细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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