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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兰州铁路局兰州车辆段的一名职工,家在甘肃武威,工作地点在嘉峪关,07年7月到的嘉峪关,我的工作性质是客车检查,工作是四班倒,白班夜班, 12小时工作制,白班12小时,早上8点接班,到晚上8点下班,下了白班休息24小时,晚上夜班8点接班,到第二天早上8点下班,下了夜班休息48小时,也就是说休息两天,两天休息完了就接着上白班,没有节假日,节假日正常上班,一年有21天公休假,每4天回一次家,嘉峪关到武威全长480公里路,我上下班就坐火车,坐车单程5个多小时,一个往返就得10多个小时,一个月我的上15个白班夜班,也就是我要每个月得7个往返多一些时间在火车上度过,这样算下来,一年365天,除过每年21天的公休假,等于我每年还有344天在上班和休息,这样一来,这剩下的344天当中我上班下班的往返时间就得在车上度过了,如果说我上下班往返在车上的时间算工作时间,那我申请劳动仲裁,我的法律依据是哪些,高法司法解释都有哪些,我往返火车上的时间应该怎么主张我的诉求。 那位高人能给我书写一份大致的一些仲裁申请书,我现在需要有人能帮助我,我现在真感到无助了!

2014-05-19 1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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