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尊敬的律师:2012年5月20日我需修理佳能相机,受到百度网上黑店欺诈和不给发票,当时我就报警110和转事发地江苏路派出所,在我的要求下江苏路派出所,给了我一个报案单,但一直没得到此派出所的认真及时处理,一直拖到今年3月19日我接到警察电话说:他们不处理欺诈的事,要我上法院解决。请问我现在上诉法院的时效过了吗?另外,黑店主收了我390元(修理费120元+更换新的记忆卡70元+新的原装佳能锂电池200元),但是黑店主没有更换新的记忆卡,只是点焊了断了的接线;给我的锂电池是使用过的旧锂电池,这两点黑店主在事实面前已承认的。他提出:1)还给我200元更换新锂电池的钱;2)重新点焊修理记忆卡。我根据新消保法要求退一赔三,他不同意。请问律师我的此要求合理合法吗?又请问律师,我的退一赔三是以390元为标准还是以200+70元为标准,我该怎么办?3)另外,此黑店主没有固定的店铺,至今还在百度网上冒充上海佳能相机官方修理店招揽生意和开着他的小车到处兜生意的。我有他的手机号、小车牌号、身份证号和住址,凭此我能在事发地法院提起申诉吗?谢谢!

2014-05-21 21: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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