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夫妻双方是第二次婚姻,夫妻经常吵架,丈夫经常打骂,老婆病了丈夫从没有关心,也没有到医院去看过,现在离婚主要是因为财产,他曾经因为写了我本人婚前财产滴借条,内容是:借条;今借我本人人民币22万元(系本人婚前财产),此款于2008年8月31日前还清,如不还清将他的一套住房作抵。以此据为准,然后他签了名。请问这个借条能生效能起作用吗?急急急(注:我现在不想要钱,只想要房子,因为当时2006年要是那个钱就可以买套房子,现在房价暴涨,所以我只想要房子,能要到吗?)

2010-04-09 1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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