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和女朋友在一电器厂做,是计件的。后面部门主管叫我去做一个小时搬运,我没去,让她累到了,她就记恨上我们了,计件做工经常刁难,7月5号我们交了自己写的辞工申请书,因为知道她心黑,交了多半被丢垃圾了,所以一共写了3份,一份交了领班,一份交给主管,一份自己留着,自己留着那份这样算有效证据吗?当时也有其他员工看见交。如果到期她故意为难我,不批能去劳动局投诉吗,有效没?还有就是如果批了,我们工资是计件的,能叫她当时把上个月的算好才走可以吗?因为是计件,怕被她黑。我是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她不批不结算,我要去劳动局哪个部门投诉才有效呢要走什么样的程序,望详细解答!谢谢

2014-07-23 08:4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怕她不交给公司,那么你可以将辞职通知以邮寄通知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通知必须能通知到有人单位才生效,自己保留的无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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