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讲解!还想请问下您。因为现在的医院原来是公立医院,上面卫生局对这医院改革面向社会投标招租的形式。现在这医院快成为私立医院,而我们还在职。如果我们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医院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从入职到现在有2年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怎么样个赔偿?具体赔偿细节。是由原来的公立医院负责赔偿还是现有的私立医院负责赔偿?如果现在我们辞职或者对方辞退或者变向性的被迫辞职(如:降低现在有的工资标准,或者找理由故意被迫我们致辞)又是怎样一个赔偿?我们双法改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请你详细讲解,再次非常感谢!!!

2014-07-27 10:5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感谢您再次提问,现简单回复如下:1.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动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性质变更的,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接原企业的权利义务;3.变更后的企业要按照原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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