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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解惑,如夏日送阴凉。遗嘱中老人明确:属于他的份额由老公继承,后他离婚,继母的份额也转在老人名下,且赔偿款和打官司的钱都由老公出资,为此继母一家对老公恨之入骨,到处宣扬是儿子为了房产指使老人离婚,我们承受了很大的人言和精神压力,离婚官司打了两次,补偿款也超过了当初的市场价,总算帮老人解脱了那段纯粹的利益婚姻,和我们一起生活,度过了幸福的晚年,九十多岁寿终正寝。我们没有想到,他哥为了金钱,居然颠倒黑白,六亲不认,还说公证书是伪造的,让人寒心。请问:继母的份额由我们出资,已转在老公公名下,我们应享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对吗?有了律师的专业解答,我心中的石头就落了地,但有时法律,对无赖也是束手无策,呵呵。致谢!!

2014-07-29 14:5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感谢您再次提问,给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1.房子原是属于您公公和继母的,公公的份额通过遗嘱的方式全部给你老公继承了,您老公的哥哥就没有继承权。2.继母的份额是通过你们出卖旧房子的资金对她进行补偿,这部分应该根据谁出资、谁收益的原则来处理。因此,你老公可以获得该房屋的所有产权。3.所有权的取得一定要通过房产局变更产权登记才生效,如果还没有变更登记,你老公还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
    【追问】谢谢你细致入微的阐述,很感动,我们在该房屋生活了七年,户主也已是老公的名字,只是还没过户,听说过户要他哥签字,我们不敢轻举妄动,若达不到他的要求,他是绝不会签字的。他已放出狂言:不给几十万,不求他,他不会签这个字,其实官司谅他也不敢打,无疑是拿鸡蛋砸石头。请问:有公证书和有效票据,过户时是否不需要他签字?还有,他当初要求我们补偿他一万元,我们已兑现承诺全部付清,他也签字默认,现在却耍赖说是借条,该凭据是否可作为证据去房产局过户?
    【回答】就这个问题建议您直接到房产局去咨询,可能更专业。
    【追问】很感谢你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回复,真的。经历了一些事,似乎不再相信人世间还有友情、无私和关爱,呵。我已收藏你的名片,今后有需要蒋律师帮忙的地方,我再直接联系你,再次致谢,夏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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